新华社香港5月1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11日发表第三号报告,就200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2008年香港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列出可以修改的地方,以广泛咨询香港市民的意见。
报告所列出的2007年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可以考虑修改之处,包括选举委员会的人数、组成、选民范围及数
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0日下午会见新闻界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6日的决定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定下了方向,特区政府希望社会各界循着这个方向,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如何修改展开充分讨论。
董建华说,人大的释法和决定完全是以香港的长远利益、繁荣稳定为依归的,普选作为香港民主进程的最终目标,是绝对不会改变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第三号报告是香港不断迈向这个目标的一个过程,可以协助社会各界更积极、更集中地讨论07/08选举的产生办法以及其它有关的实际课题。他希望香港社会各界能理性务实、深入讨论这个报告,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具体方案。
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3位成员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出席了记者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曾荫权表示,第三号报告是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而作出的。为了推动香港社会进入理性及务实的具体方案讨论,专责小组将举行一系列研讨会,展开广泛收集社会意见的工作。收集意见的工作将一直延续到8月31日为止,在此期间,专责小组欢迎任何团体或人士提交书面意见和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