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电今天从“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6月中旬开始,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将集中开展路面执法行动,调整公路通行费和养路费收费标准,以整治车辆超载现象。
据介绍,国务院近日决定成立由交通部牵头,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在会上说,治理超载要采取经济手段,调节利益关系。交通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路通行费和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并对多轴大型车辆给予收费优惠,以降低运输成本。
据悉,我国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至3年后即报废。全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超载超限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