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3日电一段时间以来为广大群众所抱怨的经济适用房没有真正落到困难群众头上,反而变成高收入阶层“豪宅”等问题现在有了解决办法。我国第一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由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完成,经国务院批准于今日颁布施行。
该办法
1998年,国务院发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6年来我国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购买资格审查不严,一些困难群众并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经济适用住房甚至成为一些富人的“豪宅”;也有群众反映户型太大,质量差、品质低。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各地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