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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命名

2004-05-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学术界有人对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下简称《规范词典》)的命名提出了质疑,问题的焦点在于是否应以“规范”命名,事情虽然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我还想再就这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现代汉语词典》是一本在历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起着引导规范汉语作用的重要词典

始编于1958年、1978年正式出版、1983年第二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是一本在历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起着引导规范汉语作用的重要词典。它已经在民众和专业人员中产生了比较稳定的影响,对于它的历史作用,应当从辞书史的角度来认识。《现代汉语词典》最大的功绩我认为有三点:第一,完全采用拼音方案,注审定过的标准音;第二,收词划清了古今界限,完全立足现代汉语,即使收少部分古词古语,也一定标出“古”;第三,完全用白话来释义。我们国家用白话写作到《现代汉语词典》出版大约30年,这才第一次有了一个现代汉语词汇的操作概念;而且用词典的形式纂集和展示。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这是我国语言文字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开端,它做的是个前无古人的工作。尤其是用白话来解释白话,这属于单语词典的释义,是相当难的,这个工作被当时既有古代汉语功底、又有现代汉语研究经验的老一辈专家反复切磋,打下了基础,是非常不容易的。我主张,对这部词典的原稿,一定不要随便改,因为,那些权威的老专家不是随便用字遣词的。这就是为什么在辞书泛滥的今天,《现代汉语词典》一直是同类甚至不同类词典的主要抄袭源的缘故。我读研究生的时候,《现代汉语词典》还在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我随我的老师陆宗达先生参加过两次讨论会,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些语言学界的当代权威学者,为一个词条争论不休,每一个争论都涉及汉语研究的理论和方法问题,他们懂得词典是千秋万代的事,有的人终其一生为这本词典耗尽了心血,这也是我一直在学术上支持《现代汉语词典》的重要原因。

那么,是不是《现代汉语词典》就不允许超过,不可能被超过呢?当然不是,词汇发展很快,读者要求日渐增多,释义有千虑难免一失――词典不论有多大权威,也要不断修订。老一辈的成绩在当时是高峰,不可能永远是高峰。不修订,就要过时。《现代汉语词典》的修订工作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不够及时,直到90年代以后才抓紧,这也是事实。但是,要想完全不借鉴《现代汉语词典》,重编一部超过它的同类词典,也是不容易的。《规范词典》在总体类型和主要体例上,几乎没有超越《现代汉语词典》的模式,当然不可能对《现代汉语词典》毫不借鉴,其实,借鉴了也无损于自己的质量,但到了市场上,一定要以质量取胜。《现代汉语词典》已经深入人心,另编一部词典必须另有一个书名,但这个书名要为读者承认,是需要慢工夫的。依我看,有一个办法比较好,就是采用一个人所共知的权威来命名。这里有两个最有说服力的先例:一个是《牛津英语词典》,在众多英语词典中,“牛津”二字永远对读者有吸引力;另一个是《王力古汉语字典》,当今《古汉语词典》和所谓“古今汉语词典”已经出了若干,但只有《王力古汉语字典》是北大古代汉语教研室的一些知名教授、王力先生的几位嫡传弟子按王力先生的意图亲自编写的。这部词典没有吓人的巨幅广告,有“王力”二字,足以使业内人视为首选,而普及领域也会因为业内人的介绍而选用,渐渐感到其中的优越性。但是,在不到50年的时间里,语言学界还有哪些专家的名字比吕叔湘先生、丁声树先生……的名字更响亮?要想竞争过《现代汉语词典》的确很难。但是,再难也要遵循出版法去做,不可以急功近利,以换一个书名的方式,用一个只能由国家发布的“规范”名称来达到目的。在出版业不规范要罚款、基础教育不规范要扣分的情况下,读者当然以为冠以“规范”二字的词典是国家认可的,是万无一失的,但恰恰没有哪个国家机构来规范过这部词典。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判断:这种署名是否有速成的功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呢?

50年不到的时间,要想使一部基础很好的词典在原有基础上大大推进一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前修未密,后出转精”,势所必然。但是,要想由完全不同的另一批人来重起炉灶编一部超越前人又不借鉴前人的词典,谈何容易!不错,《规范词典》确实另辟了一些新的体例,但在主要部分完全不借鉴《现代汉语词典》,是很难做到的。借鉴了又不说借鉴,反而为了竞争,否认前人的存在,把这部后出的词典称为“现代辞书编纂的里程碑”,完全不承认自己之前有一部真正“里程碑”的辞书存在,这难道不有违学术道德吗?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吕叔湘、丁声树等先生的工作在先,让《规范词典》从零开始来充当这个“里程碑”,能有现在这样的结果吗?

“规范”必须、也只有由国家来发布,这是不能动摇的

词典为什么不宜用“规范”命名,这里应当讲一讲道理。

“规范”是一个带有法律意义的名称,我国“语言文字通用法”明确规定要遵从规范。自从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这个机构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语言文字的管理、也就是规范工作。以往发布的规范,最高是国务院发布,一般也有文化部、教育部和语委发布,这些都是国家行为。有新闻报道说,“《规范词典》全面体现落实了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但做到这一点就可以称做“规范词典”吗?要知道,《规范词典》的“规范”二字是附加在“词典”一词上的。我们国家所发布的关于词典的规范最重要的是它的标注体例。但是,词典的主要成果是它的主导思想、编排体例、收词原则和每个词条的释义,这些都是没有发布过规范的。至于收字,我国经过字形规范的汉字只有7000通用字,《规范词典》收字13000个,就有6000个没有设立规范标准,至于“异形词”,国家只是公布了一个建议性的规范,而且只有一批,学界还有疑义。这样说来,词典的绝对主体部分都没有规范标准,怎么可能编出一个国家规范的词典来呢?如果前面所说的那些都有了规范,那么,词典的编纂只是运用国家规范,那就是一部“规范手册”,是没有著作权、发明权的,也就不成其为词典了。

“规范”必须、也只有由国家来发布,这是不能动摇的。语言文字“规范”由于它的科学性,还必须经过很多规定手续,才能在多次修改后发布实行。如果人人都可以自称“规范”,“规范”这个词的国家权威性就会减弱。作为语言文字的专业人员,都应当认真维护“规范”这个词的国家权威性,不要滥用这个已经带有法律和政策意义的词语。一旦“规范”变成了广告语言,可以未经国家发布随便使用,我们的规范还怎么让民众信服?还怎么成为大家说话、写字的准则?《现代汉语词典》在编写时确实有引导规范的意图,它的编委们当时也是我们国家最有权威的语言文字专家,但是他们根本没有想过要拿“规范”作“词典”的定语。我理解,他们认为词典不违背语言文字规范,不等于这个词典是规范词典。这是非常严肃和慎重的考虑。

据说,《规范词典》有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编写。参加编写的学者,有些是我的学长,他们的学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我都很了解,这部词典中也确实有一些词要比《现代汉语词典》写得好。但是,一则,《规范词典》上并没有全部署上他们的名字;另外,词典的编写者只能保证自己所写的词条,而词典的整体质量决定于它的总体设计以及这些设计的实现,这取决于主要决策人。就两部词典的主要决策人来说,我认为确实是不能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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