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欧亚澳国际经济文
一是不讲究艺术规则,违背色彩科学。许多城市随心所欲造出来的五花八门的装饰标志物、形态各异的雕塑、五颜六色的灯光群,污染了环境,损坏了城市风貌。二是广告泛滥,严重污染人文环境。在许多大城市,广告商为达到宣传效果,乱用强刺激、侵扰性的浓色对比,影响了城市形象和群众身心健康。三是交通色彩标志全国不统一,不利于交通执法。四是灯光工程盲目上马。城市灯光并非越亮越好,应讲究彩光的艺术性、科学性,重点突出,次要减弱。
就城市色彩建设问题,北京服装学院副教授崔唯考察了20多个国家,他认为,欧洲许多城市的色彩建设较为成功,许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研究与借鉴。比如意大利的都灵市,早在19世纪,政府就注重城市的色彩规划与建设,这一做法得到欧洲很多国家的效仿。正是相关举措的有效推行,才使我们今天能够领略到欧洲各具特色的城市色彩面貌。美国、日本等国家同样重视公共环境色彩的应用。美国许多州规定,住宅区内严禁设立广告,以保证生活区内视觉清洁、安静。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新型建筑与传统景观的矛盾,以及城市色彩污染严重现象,东京市政府在有关专家的建议下做出了整顿城市色彩混乱的决定,并委托都市色彩研究中心完成了《东京色彩调研报告》。后来这份报告成为东京城市色彩规划的蓝本。1981年日本建设部提出了“城市空间色彩规划”法案,以立法的形式对城市色彩规划、设计作出规定。
专家们一致认为,国内城市出现色彩垃圾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时至今日尚无一个大城市将城市色彩建设真正列入城市规划,即使出台过一些相关管理规定,也因缺乏管理而形同虚设。2000年,北京市政府曾颁布过《北京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在色彩方面提出了“以灰色为本的复合色”的设想。但由于规定没有真正落实,后来出现了类似凤凰城、阳光100、蓝堡国际公寓等一批与规定背道而驰的建筑色彩。对此,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教授韩光煦建议,城市色彩需要立法,色彩设计应成为城市规划设计尤其是区域性规划设计中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没有色彩设计不能施工。政府部门和专业部门应加强色彩学研究,加强城市色彩管理,让城市色彩管理更加简单、科学、规范、有序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