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草案)》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
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二要建立直接补贴机制,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三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四要改革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办法,完善信贷资金管理措施;五要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六要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会议研究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指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五年内取消农业税,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决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