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004-05-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 针对一些地方停发农民负担监督卡等现象,农业部今天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适应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逐步深化的新情况,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工作,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知》指出,多年来,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

,在实行监督卡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通过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强化监督管理,农民负担虽然逐步得到了减轻,但农民负担重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涉及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仍然很多,部分地方政策不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地方农民负担水平仍然很高。减轻农民负担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通知要求,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民承担税费、劳务项目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卡内容的调整和规范工作。监督卡的主要内容应为:1、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姓名、人口、劳力和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年产量、计税价格、税率等。2、农户承担的税费和劳务。未免征农业税的地方,应包括农业税及附加的数额、完税期限和地点等。未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地方,应包括过渡期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数量、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的数额;已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地方,应包括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数额。共同生产性费用是否纳入卡内由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资代劳等其他项目一律不得纳入卡内。3、农户应享受的各种政策补贴。4、重点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内容。5、农民的权利与义务。6、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主要规定。监督卡的内容和格式由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统一组织印制。

通知强调,今年各地要以县为单位,保证监督卡入户率达到90%以上。同时,在发放中应向群众讲明,农民应承担的税费、劳务和应享受的各种补贴都要通过监督卡形式确定下来,由农民自己缴纳或领取。凡未将监督卡发放到户的,农民有权拒缴税费和拒绝出工。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