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降价的抗感染类药品,是目前医院临床用量较大、群众常用的消炎
此次降价的主要依据是新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和市场成交价格,同时适当参考了各地的实际中标价格。发改委对这次降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降价方案是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地区协调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并多次听取包括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消费者代表意见后制定的。
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药品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他药品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价格。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集中开展了以降低药品价格为核心的治理整顿工作,在减轻城乡居民医药费负担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降低药品价格还需要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