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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构建煤炭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2004-06-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贵州将构建煤炭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本报讯 记者柳路 贵州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构建全省煤炭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力争到2007年全省乡镇煤矿在全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据悉,今年该省将建成两个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县”,重点产煤地州市建成2至3个“样板乡镇”,重点产煤县市建

成3个以上“样板矿”;2005年至2007年,每年要有15%以上的乡镇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力争到2007年全省乡镇煤矿在全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率达到50%以上。

此外,所有煤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小煤矿由企业按照实际产量每吨10元提取,省属国有煤矿按矿井灾害程度划分等级,由企业自提自用,专款专用,政府监督;强制性要求业主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建立中小型煤矿安全抵押金制度,中小型煤矿按吨煤5元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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