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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企业冷落知识产权备案

2004-06-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6月6日电《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颁布近10年,1200多家新疆进出口企业,主动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却只有4家,占有率不足千分之四。这让记者感到惊讶。

5月初,新疆伊宁市一家外贸公司从乌鲁木齐市海关下属的伊尔克什坦海关申请出口一批湖北优质产品―――“仙光”牌鞋油

时接到举报:这批鞋油涉嫌假冒侵权。经查,这批鞋油外包装、图案、颜色都与湖北仙光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仙光”鞋油极为相似,遂被移交工商部门处理。经了解,举报者正是仙光鞋油驻新疆的经销商。为阻挡这批产品出口,他们一直从乌鲁木齐市跟踪到伊宁市。而乌鲁木齐海关人员介绍,如果他们事先在海关总署申请了知识产权备案,就不必千里打假了。因为海关有责任主动根据企业备案资料进行查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乌鲁木齐海关信息宣传科王科长介绍,今年4月25日他们进行宣传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时,准备了200份宣传材料,一开始还担心不够用,没想到的是,一天的宣传下来,一共才发出几十份,而且多是硬塞给行人的。事前他们曾多次邀请一些企业参与宣传,结果当天一家也没去。

乌鲁木齐海关法规处暴钰分析认为,企业对知识产权备案不重视的原因,一是新疆的出口产品尚未受到假冒产品的大规模侵权,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二是新疆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在国内乃至世界上的驰名商标较少,企业知识产权在对外贸易中的含金量不高。已备案的企业没有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知识产权备案势必会关系到每一个出口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此,企业应给予应有的重视才行。否则等事到临头了才想起保护,必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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