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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循环经济解决电子垃圾

2004-06-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学教授 王维平 我有话说

电子垃圾污染亟待解决

我国正在进入电脑和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据统计,目前我国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的社会保有量分别为3.7亿台、1.5亿台和1.9亿台。从2003年起,我国

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需要报废。再有,电脑的更新率、报废率也很高。如何安全处理这些数目庞大的废旧电子垃圾,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果将废旧电器随垃圾填埋,将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若将处理后的废酸液、挥发气体、废渣等排放到环境中,将直接危害植物、动物和人类的生存。一粒纽扣电池泄漏后,就将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而我国每年生产的14亿只电池中,回收利用的不足1%。电视、空调、手机、音响、电脑等电子产品,含铅、镉、汞、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 PBB 、聚合溴化联苯乙醚 PBDE 等多种有毒有害材料。资料显示,每一台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中平均含有4 8盎司铅。而铅一旦进入土壤会严重污染水源,最终将危害人类、植物和微生物,还会对儿童的脑发育造成极大的影响。

同时,电子垃圾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聚酯、塑料、玻璃、稀有贵重金属等资源,用循环经济手段,可以改变传统资源消耗模式,消除污染,变废为宝,实现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双赢。

法律政策、产业技术、公众行为是三大支撑

循环经济是一种崭新的发展模式,许多国家对此进行立法并积极推进。欧洲每年600万吨电子垃圾充斥垃圾场。2001年,欧盟提出要求,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包括电脑、移动电话、电视机、冰箱和洗衣机等在内的电子废弃物。隶属欧洲议会的环保委员会2001年5月制定了欧盟地区电子废弃物回收标准 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必须最少回收90%的废弃电冰箱及洗衣机。在个人电脑方面,回收比率则将达到70%。对于已在使用中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将按其目前市场占有比重分摊交纳费用,铅、镉等重金属危险物质将自2006年起禁止在电子产品中使用。

在解决电子垃圾问题过程中,从管理操作层面看,核心问题是解决好利益与责任的平衡。鉴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中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电子产品及其废物产生的全过程中,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他们是电子产品的受益者,也应当对电子垃圾的最终处置承担责任。对于收集、拆解、处理和再利用者,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于其成本高于收益,因此应当获得来自前者的责任补偿,以确保在没有二次污染的情况下获得微利。

电子垃圾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资源。为此,法律政策支撑、产业技术支撑和公众行为支撑缺一不可。没有法律政策支撑体系,电子垃圾问题的解决就不可能成为国家意志,得到具有强制性的全面实行;没有产业技术支撑体系,电子垃圾就不可能在利益的驱动下转化为新的产品;没有公众行为的支撑体系,电子垃圾问题的解决就不可能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全面的施行,法律政策和产业技术的作用亦难以发挥。

当务之急是为循环经济立法

从各国立法情况看,1992―2001年许多国家颁布了《循环经济法》。美国要求通过资源消耗削减和再循环,减少50%废弃物。德国1996年就颁布实施了《循环经济垃圾法》,以及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规定。2000年日本颁布了《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和一系列实施性法规,实现了环境经济的双赢。东京在1989年之前生活垃圾一直在逐年增加,收运和处理垃圾的费用不堪重负。1989年后,垃圾产生量已逐年减少,还回收、再生了大量资源,总计节省收集、运输和处理垃圾的直接费用达67亿美元。

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其核心问题是资源利用率。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电子垃圾问题,我国有关部门正在起草中国回收利用电子垃圾草案,有望明年出台。草案将体现以下特点 1.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规范电子垃圾回收这个新兴产业。2.国家给予电子垃圾回收业政策上的扶持。3.电子垃圾处理费用考虑由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但具体比例还没有确定。

总之,解决电子垃圾问题,首先要源头减量,尽一切努力减少报废;其次是再生利用;再有,要严禁污染环境,采取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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