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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伦理的根据

2004-06-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彭永捷在《伦理学研究》今年第三期撰文说,到底是什么使得普遍伦理成为必要?是什么因素使得以国家、种族、民族、宗教、语言等划分开来的人群有必要制定并遵奉一种作为不同文化必要补充的价值和规范?这种情况的发生有赖于存在着一个所有人群所共同面对的对立方面。生活在多元文化中的人群,处于一个文化体系与其他

多个文化体系的对待之中,亦即处于一元与多个一元之中,惟有与所有诸多一元文化共同对待的事物才有可能使我们把诸多一元结合在一起来作统一的考察。在当今时代,这个对待方面正是我们在取得引以为荣的巨大科技与经济成就的伴生品――全球性问题。人类在经济全球化同时,也在制造着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在范围上超出了原来的区域性质,在深度上已经严重到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而且至今仍有加重的趋势。这些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全球各方的普遍参与,同时也产生了普遍性的伦理约束的需要。普遍伦理的讨论之所以受到世人的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普世性能够满足对治理全球性问题的要求。普遍伦理不应是漫无目的地建立普世价值,而是时刻带着回应、化解全球性危机的问题意识而展开的。普遍伦理的讨论和制定不应该只是简单地去寻找全球各个文明或文化系统中都存在并被参与这种讨论的对话者所肯定的共同价值,而是从全球文化中寻找资源,并通过广泛的参与而共享资源,共同求解全球性问题的化解之道,引导人类走出困境。由此,我们再对普遍伦理的普世性加以重新的理解,普世的含义不局限于普遍的认同,而在于治理普遍性问题的规则与方法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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