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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意识 IT企业需强化

2004-06-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洪利 我有话说

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日益增多,中外企业之间在技术专利方面发生了不少摩擦,在IT高技术领域,这种摩擦表现得尤其突出。国内IT企业应该如何注意适应国际上技术专利保护的游戏规则?本报通讯员日前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李顺德教授。

李顺德曾经参加过思

科诉华为知识产权案的论证,他认为,思科诉华为一案涉及到版权、专利、不正当竞争等内容。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国内企业逐渐强大,走向国际,对跨国公司构成了竞争压力,跨国企业就会认真对待国内企业,会尽可能采取合法手段竞争。跨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占有优势,国内企业要想发展起来,参与国际竞争,知识产权的问题不可回避。如果在这一方面没有知识产权,就会在竞争中被动。

对于IT产业的知名诉案“朗科诉华旗等企业侵犯其闪存盘专利案”以及相关的闪存盘专利案件,李顺德认为,如果媒体报道属实,以色列艾蒙公司提前于朗科在美国申请了闪存盘的相关专利,因为专利新颖性是从全球范围进行审查的,在仔细比较艾蒙与朗科关于闪存盘专利的法律文书之后,如果这两项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内容是一致的,则朗科专利会因为申请日期在后而可能无效。但李顺德表示,这需要仔细研究双方的专利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专利内容、权利要求等才能作定论。

据报道,在中国闪存盘专利被申请之前,朗科已经成为新加坡某公司的闪存盘产品中国代理,并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在深圳高交会展示该技术的相关产品。李顺德认为,媒体报道中所称,在朗科申请专利之前,该产品已经被公示、在市面上流通的内容如果属实,有切实证据,这项专利就不具备新颖性,这个专利就存在问题。这需要企业能够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在该专利被申请之前,产品已经开始上市流通。另外,李顺德还认为,因为闪存盘的核心专利技术都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因此,类似朗科诉华旗案中涉及的专利内容,是否得到了这些跨国公司的授权,也是一个可能遭到追究的问题。

对于IT企业高度集中的北京中关村,李顺德认为,中关村一些走在前面的企业,如联想集团,对知识产权就非常重视。

李顺德表示,中关村企业中员工离职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很可能引发种种知识产权纠纷,这些都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切身体会。

一些IT企业认为,申请专利的费用比较高,尤其是申请国际专利,费用更高,对于中小民营企业难以承受。对此,李顺德表示,这是这些企业对申请专利的一些情况不太了解造成的。事实上,申请国内专利的费用仅为几千元,申请国际专利,可以视申请情况而定,没有必要在所有国家都申请专利,只考虑在展开竞争的国家申请就可以。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涉及到保密与专利申请的问题,李顺德建议企业可以把相关技术作拆解,合适申请专利的部分,比如易被复制、模仿的内容,可以申请专利,而需要保密的部分则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实现,具体情况要视行业技术特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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