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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农”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意见》

2004-06-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农”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多出版发行农民看得懂、用得上、买得起的读物,为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意见》指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生活水

平是否提高,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三农”读物的出版和发行工作肩负着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的重任。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各类出版和发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三农”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服务“三农”读物的出版发行工作作为整个出版发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意见》强调要大力扶持“三农”读物的出版。一是制定中长期“三农”读物出版规划,各类出版社都要加大面向“三农”的选题数量。二是加强“三农”读物选题开发。要从实际出发,贴近农民群众,突出选题的科学性、教育性、实用性、可读性,注重普及,兼顾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出版单位多出服务“三农”的读物。新闻出版总署和各地新闻出版局在实施书号、版号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三农”图书和直接服务“三农”的音像、电子制品实行优惠政策,书号、版号不限,免收条码费。其他扶持措施还包括 出版单位对于面向“三农”的低价读物、缩编改编读物,涉及国内版权或租型的,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其费用应实行减免;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设立“三农”读物出版基金,新闻出版总署将建立全国“三农”读物出版基金;对有关出版单位、全国县 市 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出版物的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退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在征收出版社所得税时,各地应积极协调,对面向农村服务“三农”读物的出版所得,实行减免税或先征后返的政策;新闻出版总署和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定期举办培训班,培养一支热爱农村、关心农民、熟悉农业的“三农”读物出版专业队伍;为了鼓励出版更多更好的“三农”读物,国家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评奖和各专业协会各种评奖活动都要重视“三农”优秀读物,奖励政策上要适当倾斜。

《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基层书报刊发行网络。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地出版物发行网络建设规划,调动国家、地方、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基层书报刊、音像电子制品发行网络,有条件的地区三年之内要延伸到乡和行政村。另一方面要鼓励多元投资,开发农村出版物市场。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服务“三农”全国农村图书大联展活动,繁荣农村书市,“为农民找好书,为好书找农民”。

《意见》还要求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大力整治农村出版物市场环境。当前,要继续落实党中央关于治理报刊摊派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的限额标准。加强农村出版物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材、教辅等教学用书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教材市场的管理,规范农村出版物市场的交易活动。

《意见》强调要千方百计为农民办实事。要着力降低出版物价格,让农民得到实惠。深化农村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实行农村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公开招标限价等措施,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减轻农村学生的负担。推动各级政府利用政府采购、定额资助等有效办法,向农村贫困地区有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帮助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图书馆、图书室的建设,增加藏书品种和数量,为农民借阅提供方便。深入开展文化扶贫工程,帮助解决农民读书难、求知难、市场信息少的问题。

《意见》强调,做好“三农”读物的出版发行工作,是出版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问题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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