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人。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副院长。担任《北京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版 和《法学杂志》编委。出版个人专著、论文集15种,主编著作数十种。自撰格言 “好读书不求甚解,辄饮酒未尝先醉。”
▲我国社
■社科人文类学术期刊是学术成果的载体。学术刊物的水平是我国社科人文学术水平的真实反映,人文社科学术水平也决定了学刊的品质。现在,我国社科人文类学术期刊数量相当多,涉及面广泛。但总的来看是良莠不齐,好的相当好,差的相当差。造成这种状况,与我们目前的学术研究缺乏规范和管理有关。学术期刊担负着对一个国家人文学术引导的作用,它不只是消极地等待稿件、落后于学术成果的发展。从这一层意义上说,学术期刊与研究水平应该是同步的。
▲您觉得这些学术期刊还存在哪些问题?
■主要有三个问题 一是学术规范不够。有些品质较高的学术期刊学术规范做得比较好,但更多的期刊不规范。这种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论文的体例、引注和匿名审稿上。不同期刊有着不同的规范和要求,有的是脚注,有的是尾注;有的要求注释标出来,有的是放在文尾。目前,我国人文社科学术正处于从不规范向规范化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也反映在学刊上。因此,刊物对规范化的追求,对于我们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起着促进作用。
二是学术创新问题。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不同之处是,自然科学非常注重创新,善于总结和跟踪前人研究的学术成果。他们往往是通过实验之后,再去发表前人未尝发表的成果论文,这样的文章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术成果。在这点上,人文社会科学要向自然科学学习。相对来说,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论文,不少是“为写而写”,低水平的重复,在学术道德上缺乏约束。
三是论文的遴选问题。人文社科学术队伍相当混乱,既有专家学者,也有博士生、研究生,他们都有为评职称和论文答辩而发表论文的任务,即“为任务而发表”,编辑若把握不严,势必会影响期刊的学术质量。还有一些刊物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出卖版面而影响稿件质量。
▲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的区分,是现在学术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对此,您是怎样看的?
■过去,不是根据刊物的学术水平来区分,而是依照办刊机构的级别高低来区别学术刊物的地位,带有计划经济行政管理的特点,这很不科学。现在以核心与非核心期刊划分,这样的结果,对学者评职称、学生论文答辩有着直接的影响,对非核心学术期刊也有冲击。有人对此提出批评意见,认为非核心期刊发表的未必就不是好的论文。但是,我认为,从总体上来讲,核心期刊的整体水平要高于非核心期刊。另外,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应该进行上下流动。
那么,评价刊物品质的高低、文章水平的良莠,由谁说了算?我认为,引用率是一个比较客观的标准,文章和期刊都是如此,被引用,就说明有人关注。这一标准,对核心与非核心期刊的划分起着很大作用。转载率也是一个评价刊物的重要指标。
▲您平时经常阅读法学类学术期刊。对这一类学刊您是怎样看的
■法学类期刊,我主要看《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评论》以及各法学院学报。事实上,好的论文比出书还难。可以说,学术期刊是发表著作成果的前沿性阵地。目前我国法学类刊物很多,有好的,也有办得一般的。品质高的法学期刊不在于装帧,主要是看内容,是否有严格的学术规范、匿名审稿制度等。目前,有的法学刊物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刊风格,如北京大学的《中外法学》期刊,注重学术性,定位准确,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上海的《法学》期刊,则强调司法实务,面向司法执法部门,文章短小精炼,很受欢迎。但大多数法学类学术期刊风格不凸现。
▲从学者角度,您希望今后学刊编辑多做哪些工作和服务?
■新人发文章很难,成为知名学者后反而很容易。好编辑、好杂志应该不断推出新人,对本学科、本领域了如指掌,引导学术研究推出新人,这样才是好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