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 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国土庄严”、“庄严国土”之说,这是个国家层面的概念,说的是一个国家的领海、领空、领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应当保卫、保护。还有“江山社稷”之说,这与“国家”同义。其中的“社”也可以
“社稷”的上述意义,只是就农业社会讲的。时至今天,历史向当代共产党人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不能不把工业化摆在主导地位,“社”不仅要满足“稷”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需要。50多年来,我们陆续拿出了几亿亩土地用于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从总体上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丰富和发展了前人关于“社稷”的内涵。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我们绝对不能忘记“社稷”这一概念的本义,至少包括我们和以后好几代人在内,保存大部分土地用于农作仍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天大的事情,是保障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必需前提。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中央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做好经济工作、保障我国经济平稳运行时,强调要把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仅2004年4月一个月内就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们要把管好和用好土地,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生存与发展关系的一件根本性大事来抓,我们一定要上下一致,各方都应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上来,坚决维护中央决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认真履行参与宏观调控的神圣任务,切实负起保护土地尤其是耕地的历史责任。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七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耕地总量的逐年减少,进一步加剧了土地供需矛盾。土地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一些地方,一手圈占农民的土地,一手用地做抵押,到银行贷款,作为寻租的手段。有的地方开发区设立过多过滥,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了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大量耕地被占用和浪费。既侵害了农民利益,又影响了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上述情况表明,用科学的发展观认识和处理土地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很强的针对性。科学的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牢固树立珍惜和节约资源的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衡量一个地区的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按照中央要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把好土地供给的闸门,正是为了促进节地挖潜、集约用地,建设节地型社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紧紧抓住参与宏观调控的机
遇,认清所担负的任务,尽职尽责,坚决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始终坚持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科学调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在治理整顿期间,对该暂停的用地要坚决停下来,同时,对确属急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要按规定要求审查报批,进一步改进服务,提高报批效率。要继续实行“部门联合、经常督促、及时通报、公开调查”的工作机制,从严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土地资源的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是解决土地供求矛盾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集约合理用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珍惜和节约每一寸土地的良好风尚,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集约型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
相关链接:土地日的由来
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