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本文的标题,列位也许会没好气地说:“喜欢而不选择,这不是矫情又是什么?”
且慢动气。在市场框架下,市场主体基于自利的矫情,是博弈的具体体现。大而言之,也正是这种分散的、自利的矫情,形成了市场的合意、效率和秩序。
两年前,在我的孩子该上小学二年级的前几天,我买了一辆车。按时下
我“有幸”赶上了车市最火的时期。托了同事找了门路到了厂家所在地才提到了车。这是一款我平时在北京只要打车就几乎必坐的租价为每公里1.2元的两厢出租车的同型车。记得在从渤海之滨的那个城市通往北京的高速公路上,我第一次仔细地端详起这辆已经属于我自己的车的内饰,随意地摸弄着车中塑料件上的毛茬,以致在与毛茬接触的肌肤把痛感传达到大脑之后,便由心底生出了一番我至今也难以忘怀的感慨:在人类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能在现代化生产线上造出这么糙的车,也真是不易!
现在,我的这辆车的四个玻璃摇把已经坏了三个。不过,相比之下,我买的这款车,两年“只”降了两千元,这多少回报了“我喜欢,我不选择”的那种执拗。何谓“我喜欢”,就是我所喜欢的车型和款式;又为何“我不选择”,因为我所喜欢的东西在有着巨大价格浮动空间的情况下,减少对它的需求,就是迫使它降价的最大力量。在此,“不选择”是我们在市场中进行博弈的一个利器。
有了众多的“我喜欢,我不选择”,则汽车生产厂商就要“我不喜欢,我选择”。是的,哪个厂商喜欢降价呢?然而,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只要“我不选择”,他就得“选择”。“我不选择”是厂商不喜欢的;厂商的选择则是我所喜欢的。消费者是分散的,他们的决策是自利的。因此,消费者基于自利的矫情或自顾自的执拗,看似就如同小胳膊去搬大粗腿。但是,市场的神奇之处也正在于此:分散的个体决策者出于自利的决策,在市场上所产生的结果,比那些出于公益动机而做出的决策所能产生的结果要好得多。这是一种神奇的力量,亚当斯密把它称之为“无形之手”。
“无形之手”的力量是神奇的。这,信不信由你。可是,它起不起作用、起多大的作用就由不得任何人了。有了这只“手”的助力,我们又何妨与那些“膀大腰圆”的厂商去执拗执拗呢?
近期汽车厂商纷纷把它们产品的价格下调,就是小胳膊与大粗腿博弈较量的结果。当然,好看的还在后头。因为“我喜欢,我不选择”,为的是“我喜欢,我选择”。我想,我的这个指望不会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