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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要求纠正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2004-07-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7月2日电 “既要注重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使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能够得到减刑、假释,又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决不法外开恩,确保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此间强调的。

开展减刑、假释专项检查工作,是今年全国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国法

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结束时的总结讲话中,曹建明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重点检查和纠正违法办理减刑、假释的案件。

曹建明强调,检查中发现减刑、假释不当的,要坚决依法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司法建议;对发现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要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工作制度。要通过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程序,确保减刑、假释工作依法、公开、公正进行。今后,对减刑和假释案件,有条件的法院要采取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加减刑、假释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

曹建明同时要求继续开展清理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工作,全面解决“前清后超”甚至“边清边超”的问题,坚决防止超期羁押现象出现反弹。

涉诉上访问题是当前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曹建明要求全国法院在今年八月底之前全面清理涉诉上访案件。

曹建明强调,要对上访老户和有重大影响的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制度,邀请当地党政部门、人大、政协和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员参加听证,增强处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加大涉诉上访的处理力度,申诉有理的,严格依法尽快解决;申诉无理的,做好息访工作;对于无理闹访,劝说无效的,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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