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8日电据悉,近年来我国电解铝生产能力迅速增加,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但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环境监管比较薄弱。按照国家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有关精神和要求,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解铝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解铝行业环境管
《通知》提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现有电解铝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要求,监督辖区内电解铝企业实现自焙槽的淘汰,淘汰的生产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其他地区转移,不得以自焙槽改为小预焙槽生产能力的改造项目。《通知》要求进一步搞好电解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新建、扩建电解铝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家立项后,按规定程序向环保总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