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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公办高中招生

2004-07-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刘茜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9日电 近日,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该负责人指出,去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对“三限”政策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三限”是指政府举办的公办

高中在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但必须严格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提出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要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

他介绍说,教育部“三限”政策颁布后,各地能够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控制了择校生招生比例过大,录取分数过低的现象,同时根据各地经济实际承受能力制定了最高收费标准,控制了高额收费行为,规范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得到了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赞同。

“三限”政策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据该负责人介绍,主要是一些学校择校生比例过大,有的学校擅自扩大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甚至出现择校生比例与普通招生比例倒挂的现象;有的地方收取的费用超过当地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个别地方和学校在“三限”生之外,又招收“自费生”。

该负责人指出,就上述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第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第二、要严格限定范围。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第三、统一录取。各地公办高中录取择校生应列入当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比例、招生人数,统一报考、统一按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统一编班。第四、控制最低分数。应根据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不能录取。第五、严格收费标准。要会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制定择校费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省定的最高标准;学校在收取规定数额的择校费后,不得再以“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第六、公开择校过程。应将择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据介绍,教育部还将通过强化收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等手段,保障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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