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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企业使用童工

2004-07-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甘肃省临泽县 汪志 我有话说

前不久,笔者外出办事,在一饭馆就餐时,发现这家个体饮食店的10名服务员中,竟有6名是童工。一位叫阿里的“服务员”身材矮小,满脸稚气。我问他小小年龄为何不上学时,他说父母亲不让他念书,他11岁就出来打工,已有2年工龄。

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对本地使用童工现象进行认真清理,对违反《劳动法》和《未成

年人保护条例》的个体私营业主,要进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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