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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法宣传月”活动即将全面展开

2004-07-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炳升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2日电全国人大华侨委、国务院侨办、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等中央五侨,将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刚刚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为契机,在全国广泛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及中央五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领导陈光

毅、陈玉杰、郭东坡、林兆枢等出席了今天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于2000年10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重新修订颁布后,在中央各涉侨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配合和侨界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修改、补充和完善,《实施办法(修订案)》也于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410号令正式公布实施。这是《实施办法》1993年颁布实施十年来的一次重要修订,是我国侨界的一件大事,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心和爱护,标志着侨务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会上宣布,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侨法,在全国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增强侨务法制的观念,更有效地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中央五侨决定,各级侨务部门在七八月间,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各地组织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

据悉,由国务院侨办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编写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释义》也将由光明日报出版社近日正式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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