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提示:近一段时期,高校学生考试作弊现象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作弊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南京农业大学一毕业生,因为大四时的期末考试中夹带纸条进入考场而受到行政处分,被学校取消了学士学位的评审资格。由于这个作弊处分,他将母校告上了法庭。与此同时,部分高校
却出台了允许带“小抄”的政策,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考试作弊到底该如何处理、如何解决?
作弊痛失学位学子二告母校
去年1月10日,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03届毕业生王钟(化名)在一场法语考试中,夹带并偷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片,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学校作出了给予记过处分的决定。此后王钟重修了法语课,并以86分顺利过关,但是只拿到了《毕业证书》,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时,以他受到过行政记过处分而没有给他授予学士学位。
王钟认为,学校此举是依据其制定的《南京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执行细则》中“在校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作出的。这个《执行细则》已经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范围。于是在去年9月将南京农业大学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南农大不给自己发学位证书违法。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国家颁布的《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都没有明确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的具体标准,而只能由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制定。学校不授予学位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且程序合法,因此驳回王钟的诉讼请求。王钟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的庭审依然紧紧围绕“学校不授予王钟学士学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展开。王钟坚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规定,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他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全部合格。且学士学位着眼于学生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学校不应以他受过纪律处分为由限制甚至取消他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和机会。并且引了一则关于浙江大学作弊丢学位的学生姚某告赢学校的报道。学校则拿出教育部关于“坚决刹住高校作弊歪风”的有关文件,说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合理的。但由于两份证据与此案的争议焦点没有直接关联,均未被二审法院采信。由于教育类的行政案件涉及较为前沿的法律问题,二审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后由合议庭合议后,宣判学校败诉。目前,王钟已经拿到他期待已久的学士学位。
作弊的责任该由谁来负
有人认为,作弊是极不道德的行为,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和其他学生的利益。也有人认为,“不能把作弊的责任简单地推给学生,也不能简单地把作弊归结为学生的品质问题,学生作弊的背后有着更深刻的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的问题,学校、老师都有责任。”
学生作弊是有规律的,一般情况下,学生认为没有意思的课或教师的考试形式很随意或要求死记硬背的课才容易作弊,另外与考场组织是否严肃、严密也有一定关系。著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何兆武认为,作弊有个人诚信问题,但老师也是有责任的。大多数考试老师都会给出标准答案,“有标准答案学生就容易舞弊”。同时现在“一考定终身”的制度其实是鼓励学生作弊。
清华大学一教授曾坦言:“考试就是知识搬家,从书上搬到大脑,再从大脑搬到考卷。”对一些仅需要了解其基础知识和一般情况的学科,有什么必要非得进行枯燥乏味的考试呢?同时也有人认为社会评价体系就在无形中鼓励学生作弊。从小学、中学到大学,考试分数高就能得到家长和邻居的表扬,自我价值就能得到社会的认可,而这种只看分数的浅层评价本身就是对那些因为一次考试发挥不好而又埋头苦读的学生的彻底否定。此外,用人单位的“学历论”、“证书论”也加深了作弊行为的泛滥。
考试允许带“小抄”引发争议
近年来,江西、浙江、山东等省的部分高校纷纷推出了“一页开卷”的考试形式。南京河海大学本学期也向全校推行了这种全新的形式,学生被允许在考试时“夹带”一张A4型纸,可以事先把自己认为对考试有用的内容“浓缩”在上面,以便在考场里参阅。这项措施一出台,在受到师生们欢迎的同时,也引发一些争议与质疑。
不少大学生对这种考试方式变革表示欢迎。“再也用不着死记硬背那些复杂的公式、公理了,也不用怕考试时因突然忘掉一个重要公式而丢分了。”一位河海大学的学生这样说道。据河海大学教务处处长吴胜兴介绍,夹带小纸条是大学考场中最主要的作弊形式。
“对待作弊,以前是堵的方式,结果还是有人搞夹带,现在变堵为疏,允许带一张A4纸,学生就不会再带小纸条了。”吴胜兴说,“这次改革对学生和老师都有好处:学生可以不必死记硬背一些公式公理,而着重培养归纳、理解、创新的能力,厚厚的一大本书,有限的纸,该抄什么,不该抄什么,对学生的理解、归纳能力是个考验;老师也要多动动心思了,允许带纸,出题时你就不能出些单纯靠死记硬背的东西,那么怎样出些比较活的题目,怎样才能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这对老师也是一大考验。”也有学生认为,允许“夹带”纸条进考场容易伤害考试的公平性。他们认为,由于考试课程的知识点非常多,不是一张纸能抄完的,因此选抄知识点就像买彩票一样,偶然性太大。特别是分量重的论述题,在大家付出努力程度相同的情况下,有人抄到了相关的知识点就像中了头奖,这样自然有损公平。而且有些同学根本就不做复习,等考试时拿别人整理抄好的纸条复制一遍,如果碰巧他们“押中”了考题,那对老老实实做复习整理工作的同学来说,就不公平。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就学生来说,如果平时对所学知识没有真正理解、融会贯通,很难在一张纸上提炼出“要点”或“重点”;只有平时下苦功,扎扎实实进行专题式、课题式的“研究型”学习,才能真正消化、扩展、延伸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对老师而言,要对传统考题反思,过去那种“断章取义”式的出题法行不通了,需要更尽心地备课,不断提高素质,改进教学手段,真正提炼出能检验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水平的试题。
作弊的“三尺之冰”谁来解冻
各种考试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媒体披露的各种考试丑闻更是此起彼伏,令人触目惊心。考试是公平、公正地检验人才、选拔人才的一种手段,而作弊则破坏了这种公平、公正,一方面使“学”有识、“才”有能的人失去机会,另一方面则使那些“学”无识、“才”无能的人有可能得逞,无论将来进入企事业单位,还是进入国家机关,都可能将欺诈手段一并带入,轻一点的会给单位造成损害,重一点的将使国家遭受损失,特别是信誉的损失。
诚实守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对于大学生来说,诚实更多地体现在学业、成绩上,大学不仅是学知识、长能力的地方,更是感悟人生的地方。学校在日常教育中,应当增强考生的诚信观念。在道德建设方面,有的学校设立了无人监考的“诚信考场”。
南京大学教务处夏处长认为,老师和学生衍变成警察与小偷,这本身就是教育的失误。“诚信考场”首先考德,应该提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教所所长张辉认为,“诚信考场”应该提倡,它可以起到引导风气和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作用,最终消除考场作弊。
许多教育专家认为学生之所以作弊,与知识点枯燥难记和考试的内容直接相关。考试过于注重学生的记忆能力,而不是运用能力,造成了作弊盛行。这便涉及到了教育的指导方向问题,是培养知识型的人才,还是创新型的人才。学校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人格品质培养的同时,也应改革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倡导科学的教学与考试方法,解决学以致用问题,才能对现有的舞弊现象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近年来,由“考试作弊”引发的争议不断增多,全国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学生告母校的案件,一系列的学生告母校案给我们提出这样的疑问:作弊的性质是违纪还是违法?目前处理作弊的各种规定在法律上生效吗?如何认定作弊?如何在法律上处理作弊问题?这些都是一系列摆在法律面前的难题。但是,由于法律规定尚不明确,使得“作弊纠纷”是否可由法院解决和如何解决难有定论。立法应当进一步完善在这一特殊问题上的解决之道,直至制定专门的《考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