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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务人员向社会公开承诺

2004-07-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诚信行医,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我院医务人员及科室负责人纷纷签署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内容如下:

一、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及其他物品。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如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回扣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三、不私自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进行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即便按照医院规定通过正当程序介绍病人,也决不收取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

四、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

七、坚持医务公开,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为实践上述承诺,我将严格服从科室(处室)管理和纪律约束,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科室(处室)、医院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我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将接受医院和科室对我的处罚。

监督电话:62017691―2260、221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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