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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急需新政策体系

2004-07-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但急需配套一系列新政策、新法规。否则,再好的战略与理念,也会沦为形式与口号。

潘岳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应从五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快研究、实施绿色GDP。国家统计局从2003年开始

对我国的自然资源进行实物核算,这项工作是绿色GDP核算的基础。第二,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的政绩考核。要将公众环境质量评价、空气质量变化、饮用水质量变化、森林覆盖增长率、环保投资增减率、群众性环境诉求事件发生数量等作为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第三,保障公众参与环保的权利。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政府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要举行论证会、听证会。但总体来看,公众参与环保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如借鉴发达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政府部门与健康的民间环保组织联合。第四,用生态补偿体现社会公平。农村人均消费低,污染排放少,城市人均消费高,污染排放多;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主要集中于城市,城市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多,农民获取的少。因此,应建立城市财政补偿农村环境的固定渠道。东部与西部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也应建立适当的补偿机制。第五,走生态科技之路。充分发挥政府绿色引导和绿色控制的职能,将政府财政、系列优惠政策向新能源开发和循环经济倾斜,优先破解那些迫在眉睫的生态科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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