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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积极推进林业体制改革帮农民致富

2004-07-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杨振华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浙江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坚持机制创新,坚持生态、产业两手抓,较好地走出了一条保护与开发并举、生态与经济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而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促进了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浙江省林业厅厅长陈铁雄说

,“相当一部分山区农民依靠林业走上了富裕之路。”

浙江利用民营经济活跃、民资丰裕、经营机制灵活等有利条件,积极推进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上世纪80年代初,浙江省就建立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林业双层经营体制,广大农民开始有了经营自主权,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后,针对“一主多山、一山多主”的实际,浙江省又率先进行市场取向改革,推行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同时,浙江省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工商业主投资林业,积极主动为他们做好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据调查,目前全省社会投资林业共有7211个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就有6818个,其林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也占到90%以上。

“在林业产业化经营中,我们‘山上抓特色,山下抓加工’,形成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从而达到了建设一片基地、致富一方农民、培育一大产业的目的。”陈铁雄说。

目前,该省已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品特色明显的林业主导产业和一批优势企业,涌现出了一批林业经济强县(市)。2003年,浙江省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达876.7亿元,居全国首位,林业产业已成为该省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

为了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浙江省从五个方面做了努力:一是扶持林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高林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三是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增强产业发展的活力;四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林产品的加工利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五是拓展林业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加强对国际市场的营销,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到省外境外办企业。

在推进林业产业发展过程中,浙江省始终把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农民收入。首先,突出发展林业特色基地,目前已经形成了竹产业带、珍稀干果产业带和花卉产业带等区域主导产业;其次,突出发展加工制造业,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带,如嘉兴、湖州的人造板和实木地板产业带,温州、玉环的木制家具产业带等;第三,突出发展森林旅游业,目前已形成了浙东海天佛国、浙南奇山秀水、浙西钱江溯源、浙北竹乡风情四条各具特色、初具规模的森林旅游线路。林业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以林业特色基地为例,全省46个省级基地,2003年经济效益比2000年提高了81.7%,45万农民人均获得效益4022元,单项占农民人均收入的74.1%,年均增加收入1822元。目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已对浙江林业的发展道路作出了科学定位,提出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资源保护和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建设,以科技进步和精深加工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全面推进浙江林业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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