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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优惠政策力保化肥生产

2004-07-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家规定的化肥生产、流通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的行为,继续加强对化肥价格的

监管,保持化肥价格稳定。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化肥生产用煤、电、油、天然气等原材料、燃料的供应,努力增加化肥生产。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保证化肥企业生产用电。有关部门在安排天然气供应计划时,要确保化肥企业用气数量不减少。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天然气供应计划。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认真执行对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农用化肥铁路运价等优惠政策。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对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对生产和进口磷酸二铵企业给予专项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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