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北京将产生“个人外贸”第一人

2004-07-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北京市商务局日前透露,即将把外贸备案登记表发给第一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这意味着北京“个人外贸”第一人将产生。

我国自7月1日实行新版《对外贸易法》,首次允许个人可以从事外贸经营,任何个人只要完成登记注册,就能涉足进出口业务。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说,7月

1日至今,全国共有十几人完成了个人外贸资格备案程序。进一步放宽外贸经营权范围,顺应了当前贸易自由化的潮流,考虑到在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边贸活动中,个人做外贸的现象已大量存在,《外贸法》作为外贸领域的基本法,理应允许个人依法从事外贸经营活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