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张翼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循环经济的理念将贯穿到“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中,无论是规划纲要,还是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都将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突出的位置。同时,循环经济理念还将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
据介绍,
当前发改委正在抓紧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弃物、废旧轮胎、废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同时,将制定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生利用品标识制度,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改委将加大利用国债资金或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力度。
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也将在工业园区、资源短缺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开展,为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试点的重点行业是冶金、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领域是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纸、废包装物回收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铝和垃圾资源化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