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与周润发曾有一年的友好合作。1999年7月28日,康佳以千万元的价格与周润发签约,邀其出任康佳手机广告的形象代言人。一年之后,双方合约期满,但摩擦也在此后不久出现。
艺才公司在广州发现以周润发形象制作的康佳手机广告,在康佳书面致歉并赔偿73.5万元港币后,双方争端得以平息。2002年10月,艺才公
审理中法院认为,双方在此前的和解协议中已明确说明,该赔偿作为解决因康佳集团在合约期满后,因过错、过失、疏忽或工作人员、第三责任人继续使用有关广告及广告品产生的全部违约问题,双方产生的争议就此了结。因而,可以免除康佳的违约责任,遂驳回艺才公司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