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深圳约束民警“自由裁量权”

2004-07-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肖文峰 我有话说

亲朋间的小赌与聚众豪赌,如果警方给予两者相同的处罚,你认为公平吗 相信多数人会大喊“不公”。对此,深圳警方已出台制度,约束民警的“自由裁量权”,以期从根本上改变以往治安案件处理不规范、处罚随意性大的状况,根除“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关于办理治安案件的自由裁量基准

制度》近日已在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推行。据介绍,这一制度最大的突破是 视情节轻重,把同一类的治安案件分割成若干个档次;再依照处罚相当的原则,对处罚种类、量罚幅度进行固定,从而使每一种违法行为,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罚。

深圳警方负责人表示,细化“自由裁量权”是希望通过搭建一个规范的处罚平台,尽量避免因个人因素造成办案不公正,解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中存在的随意执法、盲目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