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如何关注环境
刘李伟在《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年第6期撰文认为,哲学关注环境问题,要以哲学意义上的环境概念为基点进行讨论。即如何确定“中心事物”和“有关的周围事物”。对此的不同确定导致“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原则分歧。但分歧的双方都聚焦于同一个对象:生态
中世纪法学家对诚信问题的研究
徐国栋在《法学》2004年第6期撰文,从一般的诚信、合同诚信和占有诚信三个方面介绍了中世纪法学家对诚信问题的研究,认为他们对该制度的近代化功不可没。其中,一般的诚信被分为神学上的、自然的和民事的三种,前者的标准最高,并对欧陆世俗法和英国衡平法影响重大;合同诚信是诚信制度实体法化的产物,且被普遍化。中世纪法学家还发展出“最大诚信”和“商人的诚信”概念,总结出客观诚信的三项行为标准,并最终系统化地研究了它们。由于中世纪法学家的劳动,占有诚信的要件和效果得到很大修改,诚信与恶信之间的中间状态、诚信的契约论基础等亦得到卓富意义的研究。
论危机应对
侯书和在《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撰文指出,危机具有突发性、威胁性、危害性、不确定性、紧迫性等重要特征。在全球化时代的“风险社会”,冲突和危机是普遍的,导致危机发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危机管理活动包括预防危机、危机处理、危机后的恢复与治理。要达到危机处理的目的,必须重视危机决策的科学性、危机的权变管理和危机沟通管理。中国应尽快建立起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