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学史上,赋作为一种独特的文体,历来受到文人的重视,特别是汉赋,从题材、体裁、表现方式、审美形式上,都极大地拓展了中国文学的表现空间,所以,从《文选》开始,赋的创作常常被放在文人文集之首。但是,什么是赋,即哪种文体可以称为赋,哪种文体不可以称为赋,赋是什么,即赋究竟应该属于诗歌还是散文
20世纪以来,研究赋文学的人,对赋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有益的研究。有学者在诗歌、散文等文体中寻找赋的位置。20世纪初期的曹聚仁先生,曾经发表了《赋到底是什么?是诗还是散文》的文章。到了20世纪末,赵敏俐著《汉代诗歌史论》,则把汉赋纳入汉诗之中进行考察。另一方面,赋文学究竟包括哪些文体,也是学者们关注的问题。游国恩先生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以及各类赋体文学研究著作、汉魏赋体文学选本,甚至包括最近几年的新编文学史著作,则把一些没有标明是“赋”的作品,如七体、对问体文学,都列入赋文体中。费振刚先生等编篡的《全汉赋》,也是依此为取舍标准,故比《文选》及清人陈元龙所撰《历代赋汇》等选本的编选标准要宽泛得多。
毫无疑问,对赋体文学的内涵和外延的探讨,意味着赋体文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但是,客观上,我们也应该看到,上述观点,有可能使赋体文学的界限变得模糊,并最终影响到对赋体文学传统和赋体文学的文体特征的清晰把握。
赋文体内涵和外延的模糊性,始于《汉书・艺文志》,班固云“不歌而诵谓之赋”,以屈原作品为赋,以为荀子、屈原都是“作赋以风”。无论班固之“赋”所指是不是文体,但是客观上我们不能排除班固以荀子、屈原作品为赋体文学的可能。所以,近人骆鸿凯先生《文选学・体式》认为“赋辞通称,辞为大名,赋为小名,其来已旧”。
不过,我们也注意到,在班固之前,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司马迁的这一段话,使我们也可以认为司马迁在这里区分了“辞”和“赋”二者,并且告诉我们,“辞”和“赋”是两个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文学体裁,宋玉、唐勒、景差等人喜欢“辞”,而其成名却是“赋”;宋玉等人的文学成就主要应该来自于赋,他们在政治上虽不能“直谏”,但在艺术上的“从容辞令”,与屈原并无不同。拙文《论宋玉唐勒景差“好辞而以赋见称”》对此作了辨析,认为楚辞是诗,而宋玉等人的赋不是诗。
虽然楚辞是赋的重要源头,但是,赋和楚辞不同,这是刘勰早已指出过的,《文心雕龙・明诗》云“逮楚国讽怨,则《离骚》为刺”,则是以楚辞为战国时期的诗。而《文心雕龙・诠赋》则说:“于是荀况《礼》《智》、宋玉《风》《钓》,爰锡名号,与诗画境,六义附庸,蔚成大国。”如此,则刘勰明确表示,赋肇始自荀子、宋玉,而屈原并不能算作是开创赋体文学的人。当然,屈原的作品,特别是《卜居》、《渔夫》,以及收在楚辞中的宋玉等人的作品《九辩》、《招魂》、《大招》,是从楚辞到赋体的过渡,与赋体文学有很大关系,这也是不容否认的。(参看拙著《战国文学史》第六章,武汉出版社1996年版)
20世纪以来,很多学者把赋的起源放在汉代,认为自枚乘《七发》,然后才有大赋,而宋玉的赋不可靠。到了20世纪末,随着《唐革赋》的发现,原来的假说都不攻自破,那么,赋文体的起源,还应该回到刘勰所谓爰锡名号、与诗画境的荀况《礼》、《智》、《云》、《蚕》、《箴》等《赋篇》,以及宋玉《风赋》、《钓赋》、《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大言赋》、《小言赋》等作品中来。
《文心雕龙・诠赋》说:“赋者,铺也;铺采?文,体物写志也。”刘勰的这个论述,准确地抓住了赋体文学的基本特征。赋体文学是古诗之流,是从《诗经》六义发展来的,是文学侍从贡献给君主或者皇帝的,班固所谓“或以抒下情而通讽喻,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拥揄扬,著于后嗣,抑以雅颂之亚也”(《文选・两都赋序》)。考察荀子、宋玉赋,我们发现,司马相如、扬雄等汉大赋作家的赋体文学作品所具有的特点,在荀子、宋玉赋中都有明确体现:首先,赋体文学的创作目的是为了讽谏,而且,赋体文学一般都继承《诗经》传统,用序说明创作的目的;其次,赋体文学以对问为基本的结构形式。第三,赋体文学以铺陈排比为基本的描写手法。第四,赋体文学都追求宏丽温雅的审美风格。
由于赋体文学产生在纵横家辈出的战国时期,又由于最初的作者与楚辞有不解之缘,所以,赋体文学自产生之时,就带有纵横家和屈原的影子。但是,赋体文学的最直接的精神传承仍然是《诗经》,从班固、刘勰,一直到程廷祚都强调赋和诗的联系,这是有道理的,而今天的学者更多强调楚辞和战国纵横家对汉赋的影响,而忽略赋体文学在创作目的上与《诗经》的联系,难免有舍本逐末之嫌。
又由于赋体文学在汉代的突出地位,它对汉代的许多文体都产生了影响,而这种影响,也许是互动的关系。日人铃木虎雄《赋史大要》以为“赋颂通名”,近人刘永济先生《十四朝文学要略・赋家之旁衍》云“赋或与箴颂合流”,“或将论说同驾”。案扬雄《酒赋》,又名《九箴》,马融《长笛赋》,又称《长笛颂》,王褒《洞箫赋》,又称《洞箫颂》,项安世《家说》云贾谊之《过秦论》、陆机之《辩亡论》,“皆赋体也”,刘永济先生认为《文选》设论一目,即《答客难》、《答宾戏》、《解嘲》之文,“故赋家之滥觞”。这样的观点,如果强调的是赋与上述文体在汉代某个作家个案之中的相互影响,无疑是看到了问题的实质,但如果把这种影响无限夸大,那就是有害的了。因为箴、颂、论等问题,与赋的功能划分,应该是非常清楚的,所以,章太炎《国故论衡・诗辩》云:“《答客》、《解嘲》兴,文辞之繁,赋之末流尔。”至于以宋玉《对楚王问》为代表的对问体,实际上也是一种应用文体,而以枚乘《七发》为代表的七体,与对问体一脉相承,《文心雕龙・杂文》把它归入杂文之中,应该是很准确的。
要之,今天研究赋文学,我们对赋文学的内涵的认识,固然有不断深入的必要,但是,对于赋的外延,我们应该严格区分赋和受赋文学影响的其他文体的文学,我们应该把我们的研究范围,重新回到《文选》和《历代赋汇》所确定的范围中,就是严格限制在以赋命名的作品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准确把握赋的内涵及其本质。(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