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宜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哪些?
答:在妊娠期间要禁用或慎用以下抗菌药物,非用不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青霉素:可能引起胎儿严重黄疸,严重时导致胎儿死亡。
链霉素:
四环素:可致牙釉质形成不全,引起“四环素牙”,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可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可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如在妊娠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卡那霉素:可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庆大霉素:可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可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多粘菌素E、B及万古霉素:服用时间过长,可使孕妇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使婴儿在出生后的3年里易患神经 肌肉阻滞、运动失调、眩晕、惊厥及口周感觉异常。万古霉素还可致婴儿暂时或永久性耳聋。
利福平:可致胎儿畸形。
抗真菌类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菌霉素、克霉唑:对孕妇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可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可导致流产和畸形。氨苯蝶啶:对孕妇有肝损害、可改变血象。
哺乳期妇女使用抗菌药物应注意什么?
答:不同的抗菌药物自乳汁中排泄的差异很大,其中从乳汁中排泄量较大的有红霉素和林可霉素。红霉素静脉滴注时,乳汁浓度较血清浓度高4 5倍,但青霉素G肌注或静滴时,乳汁中浓度仅为血清浓度的2% 20%。尽管有些抗菌药物在乳汁中浓度不高,达到婴儿体内的药量有限,但是却可引起婴儿过敏反应和导致耐药菌株的发生。有些药物如卡那霉素和异烟肼经乳汁排泄,有可能导致婴儿中毒,应禁用。磺胺类通过乳汁的药量足以使6 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
通常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的抗菌药物有:红霉素、四环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磺胺类、甲硝唑、替硝唑、呋喃妥因、氟喹诺酮类等;需慎重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克林霉素、异烟肼、青霉素、链霉素等。
思考题:
1、妊娠期间必须使用抗菌药物者该怎么办?
2、哪两种抗菌药物自乳汁中排泄量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