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价值理性的人文文化对于作为工具理性的科学文化具有引导、制约甚至是控驭的作用。究其原因有两点:第一,科学自身的职责只在于也只应该在于求真,并且在求真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兼顾求善与求美的(至于在求真的过程中求美的心理状态可以激发求真的灵感则是另一回事,并不构成对这一命题的反驳)―――用爱因斯坦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科学应该既指自然科学也包括社会科学。原因很简单:与研究自然的自然科学一样,研究社会的社会科学也像爱因斯坦所说的那样,其“所能告诉我们的,不过是各种事实是怎样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而关于社会“‘是什么’这类知识,并不能直接打开通向‘应当是什么’的大门。人们可能有关于‘是什么’的最清晰完备的知识,但还不能由此导出我们人类向往的目标应当是什么”(《爱因斯坦文录》,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42页)。
把科学与人文的关系比喻为发动机与方向盘,也许可以更为简化(简化弄不好会导致简单化,但弄得好却有助于使问题的实质凸现出来)地翻译为科学只能决定速度,唯有人文才能决定方向。此外,至少从理论上看,速度与方向这两者存在着以下四种组合的可能:首先是方向对速度快,其次则是方向对速度慢,再次则是方向错速度慢,最后则是方向错速度快。不难看出,第一种组合是最理想的,因为可以很快地到达目的地;第二种组合不太理想,但由于方向是对的,故终无多大的遗憾,因为毕竟可以到达目的地,尽管慢了许多;第三种组合颇为糟糕,因为到达不了目的地,但所幸的是速度慢,故纠正起来还不是太难;最后一种组合乃是最糟糕的,因为正像冯友兰所说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走得越快就错得越狠”(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简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6页)。略加思索便不难发现,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社会、国家或者人类,均存在上述四种组合的可能,只不过和上面作为模型的简化、单一的表述不同,作为这一模型的具体化,后者的表述将是丰富的、多样的以及存在着各种细微的差异的。比如就个人而言则大体上可以表述为才华、能力、魄力与价值观、人生观、道德、理想、信念等的组合,而就国家而言则基本可以用军事力量、经济实力与总体目标、集体信念、价值取向等加以表述,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就速度与方向这两者的重要性而言,则很显然后者远在前者之上,因为如果方向错了,那么速度再快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