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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成长环境 创新育人机制

2004-08-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位于上海市区西部的长宁区有61万人口,已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社工队伍。这里25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控制在低发状态,社区青少年建档率实现100%,重点帮教对象帮教率实现100%。

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中,他们一直坚持从三个方面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努力

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他们发挥社区学院和区、校两级德育研究部门的作用,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学校进行宣讲;利用区属新闻媒体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栏,多形式、多角度、不间断地宣传;发挥“数字长宁”优势,强化社区网、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渠道的功能。

――努力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长宁区开展青少年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发挥青少年文化社团的作用,举办长宁青少年社团文化节,开展长宁区明星社团评选活动,组织深受广大青少年喜爱的足球锦标赛、篮球锦标赛、青少年歌手大赛等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创办“虹桥文化之秋”系列活动,组织“青春的节日”文艺巡演,满足未成年人多样化的精神需求。

――努力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开展“青春与法同行”系列活动,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延伸至社区、家庭、学校,形成预防与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网络系统。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区文化局、工商局、社区警署坚持采取不定期的联合行动,对区域内70多家网吧及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全区61家网吧与文化、公安等管理部门签订《场所规范经营责任书》,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歌舞厅,基本杜绝了在电子游艺场所设置赌博机、在网上传播不健康信息现象。

1989年,长宁区创立了“为孩子父母学校”,对有未成年子女而又要求离婚的父母实施教育,并切实保护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学校创办以来已举办28期,有3500余人次参加学习,在学校审理的学员离婚案189件,其中调解和好的约150余件,撤诉的有20余件,让更多的青少年在和谐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001年,长宁区在全国率先承担了“社区青少年道德建设行动”试点工作,以社区为主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建立了“青少年道德评议台”、“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150余个青少年道德评议台,吸引3万余人次未成年人参加各类道德实践活动。3家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有10.5万日次青少年接受教育。2002年7月,长宁区社区青少年道德评议活动,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第五批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2002年,长宁针对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实现“一人一表”;完善社区青少年情况“双月报表”制度;实施“长宁社区青少年服务导航计划”和“阳光展翅服务”,开发了社区青少年高中学历班、灰领人才培训等一批可操作性的项目;已帮助数百名社区青少年重返校园,或走上工作岗位。2003年,长宁率先开展城市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目前10个街道 镇 全部建立了社区青年中心,已有995名个人会员,100个团体会员 覆盖青少年2606人 ,青年社团34个,开发服务和活动项目60多个,吸引近4万人次未成年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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