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巢”停工了。据说是要修改设计方案。
如果你不觉得这个停工来得晚了点的话,那么,你就一定会对“鸟巢”也居然能够停工感到意外。媒体上林林总总的观点大致说明了这两种大相迥异的反应。
至于停工的理由,一说是建筑结构的安全问题,一说为“反恐”要求所需增加的安全设计问题,等等,不一而
其实,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著名建筑设计师(事务所)都有在异国他乡实现其设计理念的实例。“鸟巢”的设计者(有中国合作方)把他们惊世骇俗的建筑设计拿到北京本也无可厚非。当然,关键在于“他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关键的关键还在于作为“别人”的我们,是否掂量准了自己兜里的银两,是否捂住了装银两的兜袋。作为买方,如果我们不会量体裁衣、量入为出,且在买方市场的交易条件下,掏出大把银两买了件超出我们实际支付能力的“价超所值”的奢侈品,那么,我们又怎么能责怪卖方的兜售行径,又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奢侈品制造者的制造动机呢?
花钱是有讲究的,花谁的钱,办谁的事,成本和收益都是大不相同的:我花我的钱,办我自己的事,我如果不把一个钱掰成两半,把事情办得尽量完美,那我一定是昏了头了;我花我的钱,办你的事,那我一定把节约银两放在首位,事情只求办成即可;我花你的钱,办你的事,这才是展现我办事能力的最好机会,求得漂亮是自然的,只要你肯追加银两,事情也总有办完的那一天;至于我花你的钱,办李四的事,花钱多少已在其次,事情能否办成,那就要看我的觉悟和高兴不高兴了。
花钱不仅有讲究,花钱还应该有程序。花谁的钱,办谁的事,说的是产权与事权的关系。而花钱的程序,就是对产权与事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对产权使用的一种制度化的约束。从魏纪中先生的解释来看,“鸟巢”最初的预算造价本就不是一个“死数”。其中,“超过35亿元人民币”中的“超过”二字意味着多少人民币?是什么人在工程开工后“发现”实际造价可能超过预算很多,这个(些)人先前是否参加过“鸟巢”方案的论证审核工作,“很多”又是多少?起草2008年奥运会直接运营成本预算报告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预算与实际支出之间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用来建设“鸟巢”资金的产权无疑是属于国家的。“国家”自然不会使用这笔钱,于是,钱的使用程序就变得格外重要。“鸟巢”的停工,实则暴露了预算约束过软的问题。因此,在“鸟巢”停工的同时,健全经济以及相关制度的努力一刻都不应该停止。至于中国的纳税人最终要为搭建“鸟巢”花几许银两,则要看“鸟巢”修改后的设计与实用的距离有多大。说到实用,那些挂在树上能抗风雨、能安全地生蛋孵仔的鸟巢会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