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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提案推动领导干部监察制度完善

2004-08-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白丽萍 我有话说

鉴于近几年职务犯罪嫌疑人负案外逃人数不断攀升,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腐败犯罪后,携巨款,阖家分批逃往海外的情况。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大会上提交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提案。提案认为: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

居申报备案制度”刻不容缓。台盟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七条具体建议。

这份提案得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视。今年6月10日,中纪委就提案办理情况致函台盟中央,表示提案中建议的对象范围、具体事项、监督惩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相当全面且具有现实针对性。经过认真研究,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意,决定从2004年7月起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按你们建议的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经中纪委纪检监察室推荐,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一定经验和基础的单位进行试点。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作了“先行试点,并慎重研究”的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对试点工作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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