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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更要“救心”

2004-08-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医师 王阳 我有话说

《医药与健康》版编辑:经常在国际报道中看到,灾难过后,一些干预专家会及时出现在灾民面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那么,心理危机干预作用何在,国内外危机干预发展状况如何?请协助咨询有关专家。谢谢!

一读者

西方发达国家在灾难后,无论是群体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还是只有个别人遭受到的灾难,都有一支又一支心理社会干预队伍活跃在最前线,他们给受灾者带来常规社会救援不能解决的紧急心理救护和进一步的心理援助,使不幸的人们在绝望中鼓起勇气、获得希望,并与他们一起共同度过人生中这段最最艰难的时刻。

灾难后的心理危机干预机构的形成始于西方民间,发起者多涉及难以应付的个人危机。开始这些人孤军奋斗,目的在于引发受害者的反抗,以改变铁桶一样的现实和西方当权机构的消极对待。如某位母亲的孩子被酒后驾车者撞死,该母亲顽强地开始进行社会活动,最终创建了MADD(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反对酒后驾车母亲组织),成为危机干预雏形机构的代表。这些机构开始是通过私人捐款建立的,当机构有了一定社会效益后,机构中开始逐渐挤满了求助者。此时社区领导的认同和更多的专业人士加盟,使得机构处理危机更为有效,并且使干预机构逐渐发展为干预组织,其干预走向制度化和专业化。政府的资助和介入更使危机干预在西方成为社会生活中一支必不可少的力量。如在美国20世纪70―90年代,各类危机干预组织迅速发展多达数百个,从国家危机处理小组、联邦紧急救助机构(FEMA)到针对校园的咨询者协会、针对街道中精神病人肇事的CTI项目机构、针对家庭问题的FIC项目机构和针对社区的危机干预联盟等等逐渐一应俱全。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精神卫生与物质依赖署和紧急事件与人道主义行动署联合提供灾难后所需要的心理和社会支援,标志着危机干预开始了国际合作。在日本阪神大地震、美国911恐怖事件等重大灾难后,都有WHO派出的心理危机干预专家与当地各级危机干预组织携手为灾民提供心理救助。未来的危机干预已经将重点放在预防性干预之上,使各种灾难、特别是人为突发事件防患于未然。

新中国建立后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在物资、人员、躯体医疗和卫生防疫方面的备灾救灾体系已相当成熟,在各种突发的灾难中给受灾人民根本而有力的保障,并出色地带领人民重建家园。但对灾难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却始终没有足够的重视。我国是灾难多发大国,可至今不仅十分缺乏专业的心理干预组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尚没有正式的心理社会救援体系,而且连这个名词对于国人来讲很可能都十分陌生。尽管这些年在一些国家级重大灾难后,如1994年12月26日克拉玛依大火、1998年河北尚义地区里氏6.2级地震、1998年长江全流域及松花江和嫩江的特大洪水、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火灾、2001年5月7日中国北方航空公司飞机大连海域失事和不久前的北京大学山难以及去年的SARS等等,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许多专家都提供了出色的危机干预帮助,但是以政府名义实施的国家、省、地市县的干预尚没有法律和政策的保证。

面对灾难,危机干预是利国利民的重要事务,是政府对灾难后受灾人群人文关怀的直接体现。我热切的呼吁并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看到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常规的前往灾区,在医疗队“救命”的同时,开展积极的“救心”!希望更多的专业同仁和社会各界都来关注这个领域,更多的宣传危机干预和心理社会救援,尽快把我国的灾后心理社会救助发展壮大起来,使我国人民更好地经受住灾难的挑战和磨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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