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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助学贷款不设规模和资金限制

2004-08-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9日电记者温源今天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解决高校贫困新生2004年秋季入学的资金困难。

《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的各分支机构要把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全力配合各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抓紧开展辖区内各地方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尽快落实中标银行。各级分行和各地银监局要明确管理职责,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各商业银行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对于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要依法严格查处。

《通知》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探索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为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所需路费和食宿等费用提供生源地小额贷款支持。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在积极发放贷款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助学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催收工作,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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