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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十年 130多万人获助

2004-08-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海秀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9日电记者李海秀从司法部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纪念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十周年《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获悉,法律援助实施十年来,全国各地解答法律咨询近600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1万件,有130万人获得了法律援助诉讼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截至今年6月,全国各地已经建立政府法律援助机构2892个,全国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9798名,其中近50%的人员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全国12万多名律师、十几万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以及法律院校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也积极参与了提供法律援助的具体工作。统计表明,2003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财政拨款为1.52亿元,比2002年增加近一倍。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尤其是西部及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仍然严重短缺;法律援助工作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建立;不少省份还没有采取措施落实《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等三个授权事宜,导致《条例》的有关规定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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