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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农民受惠合作医疗

2004-08-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侯美丽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8月30日电在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的灌南县,农民每人每年只需交10元钱,便可凭一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医院就诊,医药费用按规定标准到乡镇卫生院报销。目前,全县已有近50万农民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实惠,总补偿金额达到290.3万元。今年2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县18个乡

镇推开。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并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等措施,发动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资金实行分段包干,村级卫生室按每人每年8元、乡镇卫生室按每人每年9元包干使用,其余为全县大病统筹使用。农民患小病在村卫生室就诊,医药费报销20%,在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25%;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实行分级、分段补偿,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2万元封顶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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