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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中的法律人视野

2004-08-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应飞虎在《法学》二○○四年第八期撰文认为,法律人促进法治,但调查表明,由于其可能的视野局限,法律人也可能成为制度良好变迁的阻力主体。相对于非法律人而言,由于其对法律形式逻辑的过度偏好,尤其对法经济学等务实的工具和视角的偏废,而形成一种法律的惯性思维,从而排斥其他的视角和工具,导致相对短视。为

确保良好制度变迁的及时、有效实现,法律人应该拥有更宽的视野。这要求其必须在超越部门法学的基础上,掌握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等研究制度变迁的最基本工具,并对社会现实有一个深入、客观的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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