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具有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的广阔视野,同时有科技领导岗
位上工作的丰富经验,坚持深入实践,坚持观察思考,对如何解决好我国技术创新主体问题,深入浅出地提出了中肯的见解。
我们企盼这篇文章能够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像奥运会上的中国金牌得主一样,创造中华民族技术创新的辉煌。
最近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的出色表现使千千万万中国人激动不已,有人夸奖运动员出色,有人则认为教练高明。前一阵,有些运动项目,人们不惜以高价竞相聘请著名洋教练,虽然取得不少进步,但能不能夺金牌,归根结底还得要靠运动员。运动员的技术和素质不过硬,请再高明的教练来,也上不去。
联想到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到底应以企业为主体?还是以科研机构和大学为主体?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们。
技术创新主体不在企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科技资源的配置来看,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下达的任务和经费主要流向科研机构和大学,大量优秀的科技人才集中在科研机构和大学,虽然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企业的研发经费超过了政府的研发经费,但事实上的技术创新主体并不在企业,还是在科研机构和大学。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创新理论来看,主要受线性模式理论的影响所致,即使像美国这样一个科技强国也不例外。美国1980年以前,科技政策一直受前总统科技顾问凡尼瓦尔・布什所写的一本书《科学,无止境的前沿》的思想所支配。布什认为,创新的过程是源于科学的发现,然后到技术发明,开发、生产和销售,这样一个线性过程。没有科学发现,哪来创新。一直到70年代末,新技术革命浪潮兴起,现实的无数案例说明,创新绝不仅仅源自科学发现,在整个研发过程中都可能发生,由此产生了创新的非线性模型。它包括研究、开发、试验、设计、生产、管理和销售,每个环节都可以产生创新,是一个既有自后向前的反馈过程,又有自前向后的前馈过程,是一个复杂的非线性过程。而更重要的是,这一过程是在企业中发生的。在这一理论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革命的浪潮,1980年在美国历史上,企业的研发投资第一次超过政府的研发投入。
我国企业离真正的技术创新主体还较远,最主要原因是急功近利
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是创新投资的决策主体。研发经费主要由企业自筹,研发项目的选择由企业自主决策。第二,企业是研发活动的主体。研发活动主要由企业的研发机构承担,企业部门的研发经费占全国的研发经费的一半以上,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主要集中在企业。第三,企业是创新利益的分配主体。研发活动所得的专利和创新所得利润应由法律和政策加以保护,以鼓励创新的积极性。企业除了照章纳税以外,创新所得完全有权自主分配。
如果以此来判断我国的企业,则离真正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差得比较远。据调查,我国2万多家大中型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仅占25%,有研发活动的仅占30%;企业的环境和条件难以吸引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创新投入严重不足;如果把技术引进看作一种模仿创新的话,则消化、吸收的费用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我国引进与消化、吸收费用之比是1 0.07,而韩国和日本相应的比例是1 5,几乎有百倍之差。
那么,中国企业为什么不乐意搞研发呢?
首先得探讨一下企业搞技术创新的动力是什么?这可大致归纳为:第一,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第二,市场需求的拉力;第三,技术的推力;第四,生产要素变化的诱力;第五,政府作用;第六,企业家的利润动机;第七,企业家精神作用等。中国企业搞研发的动力缺失原因可从上述因素去找,但最主要原因是急功近利,缺乏长远打算。中国市场很大,经济发展很快,市场机会很多,即使质量差一点,性能落后一点的产品,只要价格合适,销路也不错,企业因而缺乏生存压力。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许多企业,包括一些经济学家都认为技术引进是最合算的,引进的技术虽然不是很先进,但技术成熟,比自己研发成本低、风险小、投资回报周期短,一旦落后了就再引进,只要现在钱来得快就行,引进的诱惑力实在太大。
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政府政策和引导往往可以起很重要作用
那么,怎么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呢?这时,政府的政策和引导往往可以起很重要的作用。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来看,政府规定不能重复引进,并对重要技术组织联合消化、吸收和创新。因此,有研发能力的企业才有机会参与并分享其成果。随着市场技术水平的提高,那些不搞研发的企业的竞争力就大大下降,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就大大增加,促使他们搞研发。另一方面,政府可采取很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搞研发。例如,研发费用可享受税收优惠,参与政府资助研发项目的企业可拥有知识产权,规范技术交易和保护知识产权等等,这些政策措施已在其他国家实践证明有效。此外,大型企业还应到国际市场上去参与竞争。现在,经济、科技全球化的趋势已十分明显,随之势必带来研发全球化。中国的企业必须走向世界,要像奥运一样,与世界各国高手较量,一争高低。不仅要吸引世界各大跨国公司来华办研发机构,还要到国外去办研发机构。
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事关我国能否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大事,当然,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国家创新体系泛指一国整合创新要素所构成的社会网络。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像奥运会上中国的金牌得主一样,以自己知名的品牌在国际市场上拚搏,争取更多的金牌,用中国名牌再创中华民族的辉煌。(作者为科技部国家高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