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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应说普通话

2004-09-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金华 我有话说
外国人说中国话,中国人能听懂;一些中国人说中国话,很多中国人听不懂。这不是拗口令,而是笔者两次参加国际研讨会的真实感受。

在一次文化学术研讨会上,聚集了海内外学者150多人。几位外国学者(均非华裔)在大会上发言时都说汉语,虽然不太流利,但绝大多数中国学者都能听懂。国内与会者大都是高等院校的

资深教授或学术新秀,发言时很多人南腔北调,听不懂的方言让人着急。在第36届世界社会学大会上,很多“老外”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不少“老中”的方言让译员无所适从。

语言既是一种文化产物,又是一种历史积淀,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在对内对外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推广使用普通话对经济发展、政治进步和文化繁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几点意见》中也强调,“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作为高校教师,应在这方面做出表率。

要让高校教师说普通话,首先要用制度来规范,依靠制度的刚性战胜习俗的惰性。关于制度规范,有关文件早已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凡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不能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坚持使用普通话的,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而不是束之高阁。

要让高校教师说普通话,还需要舆论引导。语言学研究证明,方言土语比普通话具有更多的落后、封闭的言词,制约着人们心灵的净化与智能的开发。要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高校教师意识到:除应当或可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某些场合,在正式场合与公共场合(包括课堂和学术会议特别是国际学术会议)讲普通话,既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又是一种光荣的行为。(作者系吉林军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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