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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同样可以提供社会公共物品

2004-09-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消费经济》二○○四年第四期刊登了山东大学曲创、臧旭恒的文章《消费的机会成本与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作者指出,消费的机会成本为零是公共物品不同于私人物品的重要特性,以价格为核心的市场机制由于能够最小化私人物品消费的机会成本,因而能够实现私人物品的最优配置,同时也因为无法解决实现社会范围内的效

用最大化和弥补生产成本之间的矛盾而在配置公共物品时失去效率。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必须采取“免费消费、间接支付”的方式,以解决市场机制无法克服的矛盾。现实中的公共物品并非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只要能够以适当方式对公共物品进行间接收费,私人企业同样可以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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