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一个重要基础,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 为什么要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怎样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回答。
市场经济讲信
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指在交易中一方或双方因履行承诺而得到信任。企业有了信用,其产品就能不断开拓市场;银行有了信用,就会吸引更多储户。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你为什么选购这个品牌的商品而不选购其他品牌 面对众多申请贷款的企业,银行为什么对有些企业慷慨解囊,而对另一些企业却增高贷款门槛 这当中都存在一个信用问题。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从商品市场的买卖到要素市场的交易,从货币市场的借贷到资本市场的运作,无不体现着信用。因此,信用是构成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备要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为什么变得如此重要 因为市场是靠“无形之手”发挥资源配置和市场调节作用的,而信用就是“无形之手”的组成部分之一。无论是企业的经营,还是个人的消费和投资,只有遵循信用原则,才能够确保市场顺利运转。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无论买主还是卖主,无论借方还是贷方,无论是投资者还是接受投资者,都不知不觉成为社会信用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任何市场参与者如不按规矩办事,都会增加经济运行的“摩擦力”,影响其他参与者的利益,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
那么,如何保证大家都讲信用呢 这就需要建立大家都要遵守的一种制度,我们称之为社会信用制度。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有了这种信用制度的制约,市场参与者就会自觉思考自己行为的结果 如果做事情讲信用,他就会得到信任,进而获利;如果不守信用,他就会失去信任,甚至受到惩罚,招致经济损失。这就促使市场参与者自觉维护形象,诚实地进行交易。如果市场参与者都讲信用,那么必然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效率。因此,市场经济既是追求利润的经济,也应该是讲究信用的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信用制度既是市场经济的助推器,也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还是市场经济的安全阀。
建立制度是关键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信用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制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失信现象的必然选择。当前,围绕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道德建设,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广泛开展对《民法》、《合同法》等各项法规的普及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舆论环境,使人们增强“按合同办事”的信用意识。通过媒体曝光、文艺宣传、行业示范等多种生动鲜活的形式,使信用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社会信用奠定基础。有了明确归属的产权,市场参与者就能明确交易对象,获得交易的动力,因为人们可以在权利和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开展生产经营。严格的产权保护使市场参与者既能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利,又不会担心别人侵犯自己的劳动成果,这有利于人们以诚信的态度参与市场交易活动;而流转顺畅的产权交易,会增加市场交易者之间打交道的机会,加快信息的传递,从而使失信行为更容易受到监督。
三是加强信用立法和提高执法效益,给信用以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我国目前信用立法还不够完善,法律保障不够有力,这是信用缺失的关键。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积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把信用纳入法制轨道,加强法律对信用的引导作用、规范作用、保障作用。制定信用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在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违反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约束每个人自觉维护信用,不得违背信用,使解决信用纠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把信用建立在法制基础上。
四是进行制度创新,加强制度建设。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把建立政府信用制度作为关键。规范政府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取信于民、廉洁公正、开放透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把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商业信用制度作为重点。建立企业信用征集系统、市场信誉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政府加强对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评级。商业银行和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要对各个经济主体的业绩、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和评估体系。商业机构的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把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作为基础。依法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其内容包括个人信用登记、个人信用等级、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等,并向全社会开放,形成“守信者褒、失信者惩”的信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