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由厦门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强调,民办校应为教师建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同时,可为教师建立住房公积金,其缴纳的标准比照厦门市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办法》还规定民办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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