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具有全局性、纲领性、战略性意义。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体现着当代社会发展理论的诸多理论视角,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第一,科学发展观与人本理论。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一切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
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发展观是当代新的发展理论。当代发展理论在20世纪后期,经历了深刻的转变。体现在由单纯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观到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发展观的转变。这一理论日益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西方许多学者开始摒弃传统的发展观,即单纯用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一国发展的方法,要求把发展看作是历史文化传统、政治经济价值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体现了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发展观。这一理论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同。我们在肯定其历史进步作用的同时,还应看到,在阶级压迫与阶级斗争存在的社会里,西方学者人学理论的抽象性、普遍性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只是掩盖其虚伪性、欺骗性的一种表象而已。
我们党高扬“以人为本”,并赋予人本主义以广泛真实性内涵。我们党的性质和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的一切工作都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就是为了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普遍幸福。
第二,科学发展观与社会公正理论。社会公正理论是当代社会发展理论中引人注目的理论内容。什么是社会公正?贫富悬殊、两级分化与社会公正直接相悖。平均主义当然也不是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既是一个重要的利益分配原则,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价值原则。
西方学者认为,公正与正义同义(英文均为justice)。有人提出:公正表现为“给每个人他所应得的”那种表现形式。国内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公正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我们认为,社会公正与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相联系,规定着社会资源的利益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分配。“所应得”、“合理分配”的说法未免过于抽象和笼统,因此,需要进一步分解和说明。社会公正应体现于如下重要原则。其一,公民权利的保证原则。社会公正应体现于公民的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人身自由和安全权等权利的行使。其二,公民参与的机会均等原则。社会公正体现于公民对经济、政治、文化一切活动的平等参与和机会均等。其三,按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是社会公正的主要体现。其四,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原则。对在分配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调剂和救助,也是体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
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着社会公正理论,它的提出就是为了有效解决社会的不公正现象。在继续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应更多些向公平方向倾斜。例如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必将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和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宗旨,必将有利于激发社会的活力,激励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潜在能力,推动社会发展。
第三,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的时代背景是人类社会工业化以来出现的人类生存危机。森林的破坏、水土的流失,土地的荒漠化,大气的污染和水体的污染,已经达到了非常的严重的程度。我们国家的生态环境也面临着严峻形势。恩格斯早就提出过警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83页)1975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和1992年6月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开启了世界各国人民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改善人类生态环境的历史新篇章。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需要人们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其一,可持续发展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五要素的和谐协调发展。其二,可持续发展关键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克服“人定胜天”和人与自然的主仆关系的片面观点,建立人与自然的平等合作伙伴关系。其三,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树立整体观念和全球观念,反对为了一个地区和一个国家的发展,损害其他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发展。其四,可持续发展要求树立正确的代际观念,生态环境和资源宝藏是世代人类共同的财富。发展不仅为了造福于当代人,而且为了造福子孙后代。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幸福为代价来换取当代人的幸福。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五个统筹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实施科学发展观必将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势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