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知学的基本特征
所知学是在寻求哲学的可把握、清楚明白、不容置疑的终极根据的过程中提出来的。所知学所说的“所知”泛指我们可能知道的一切。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只要是我们所知道的都被称作“所知”。所知学根据相应的活动把一切都作为所知来研究。就如同现象学
作为“纯哲学的或哲学基础理论”的纯粹所知学以“知”这一活动为根据,研究任何可能的所知作为所知所具有的规定;作为具体科学的应用,所知学以知所伴随的各种特定的活动为根据,研究某特定所知作为某特定所知所具有的规定。
所知学方法的基本原则是:把一切都作为所知来研究考察;从“怎么知道的”入手来研究考察所知;从“通过什么活动知道”来研究考察“怎么知道”。
所知学的主要立场包括三个方面:1、把一切都作为所知而不是作为别的来研究。2、研究所知时采取实践论的立场,以实际进行的活动为依据。3、活动本身也是所知,知本身也是活动。
为什么要提出“所知”这一概念
“所知”这一范畴最普遍、概括程度最高;而且最清楚、最容易把握、最容易确证。
“所知”是唯一的一个既能用来称呼事物,又能用来称呼“事物的性质、活动、功能、关系”,既能用来称呼主体,又能用来称呼对象;既能用来称呼物质,又能用来称呼精神、观念、想法;既能用来称呼整个世界,又能用来称呼世界的要素的最普遍的名称或术语。即使一切都可说、可想、可理解,从而一切都可以从语言、信息的角度去研究,也不能因此认为一切都是语言、观念、信息。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一切都可用语言来说就认为一切都是语言,不能因为一切被想到的都成为观念,就认为一切都是观念,不能因为一切被知道、被理解的都成为信息,就认为一切都是信息。所说的一切作为语言,所想的一切作为观念,所理解的一切作为信息,都与一切本身不同,都改变了一切本身的所是,都只是一切本身的符号、代表、变形;但无论什么,作为所知,并未改变其所是,“所知”(严格来说是“所实知”)并不是所知的一切的符号、变形,因为一切是什么就是根据实知来确定的。可以有超出信息、观念、语言的所知,可以有不是观念、语言、信息的所知;但一切都是所知,都是不同的所知。一切区分都在所知之内,都是一种所知与另一种所知的区分,没有不是所知的。不能把一种所知与另一种所知的区别误认作所知与非所知的区别。把一切都看做所知并没有取消或消解各所知的差别与特点,恰恰相反,能更清楚地把握和说明各所知的特点。“所知”也比“事物”、“东西”等等更容易界定、说明、把握:“所知”就是所知道的。
实知与想知
知必有所知,如果无所知,就等于什么也不知道,从而等于没有知;即我们不可能在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还会有知。所知必有所是,即我们不可能知什么也不是的所知,如果所知一无所是,就不会被知道,就不能成为所知。所知是什么是由相应的活动确定的,即我们只能通过相应的活动来确定所知是什么。例如,通过看确定所知有什么颜色;通过测量计算确定所知是多少、多大的所知。
如果确定所知是什么的活动正在实际进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所知的知就是实知,而所知就是所实知。被实知的所知或所实知就是存在的或实在的或物质的所知,简称存在或实在或物质;被实知的所知之所是就是实际上是的所是。如果在某活动未实际进行的情况下知由该活动确立的所知,那么对该活动确立的所知的知就是想知,所知就是所想知。例如,想到或想起通过看所确立的所知。所想知就是思想性的或观念性的或精神性的所知,简称做思想或观念或精神。
从所知学的角度研究学说史
从所知学的角度研究哲学史、学说史或研究别人的、以往的文献:只能从别人的著述中读出自己所知的内容;而自己所知的内容归根到底又是根据自己相应的活动确立的。别人的著述表达的是别人所知的内容;读别人的著述读出的是自己能根据相应的活动确立的内容。
研究别人的或以往的著述是把所研究的著述作为所知来研究,但著述作为所知只是表达相应所知的符号,到底表达什么所知,到底能读出什么内容,取决于读者自己能通过什么活动确立什么内容。读者无法从别人的著述中读出自己当时还未曾通过自己的响应活动确立过的内容。
文献是一种特殊的所知。特殊在本身表达相应的所知,但又只能从中识别出研究者、阅读者已知的所知。即读文献就是读研究者自己。
研究别人的著述就是揭示别人的著述表达的是什么所知,就是把别人的所知变为研究者、读者的所知,而读者的所知无法仅仅根据所读的著述来确立。这类似于只能根据已有的直接经验来理解理论,只能根据实知来理解想知。
不同的读者对同一文本能否有共同的理解、能否读出同样的内容取决于不同的读者能否通过各自的相应活动确立起相同的内容,取决于彼此能否相互理解,即能否共同理解第三者取决于彼此能否相互理解。